子女教育補助 8/20起申辦
【本刊訊】國軍退除役官兵支領退休俸(不含大陸半俸、遺族改支半俸)、贍養金、生活補助費人員,自一○五年八月二十日起至十月二十五日止,可向各縣市榮服處申辦一○五學年度第一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。
輔導會表示,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注意事項規定,子女教育補助及政府其他公費補助(如十二年國教減免)僅能擇一請領,申請人宜衡量補助標準及減免金額,擇一、擇優申請。
若有相關疑問,請向申請縣市榮服處洽詢;另申請人如需空白教補費表格,可逕向各地榮服處索取,或至輔導會全球資訊網下載,網址:
http://www.vac.gov.tw/→退除給付→表格下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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